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十九世纪崛起的法律命令理论主张法律是主权者对其臣民所发布的以制裁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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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十九世纪崛起的法律命令理论主张法律是主权者对其臣民所发布的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该学说对后世影响甚远,并开分析法学派之滥觞,其创始人为()
A.阿奎那
B、凯尔森
C、奥斯丁
D、霍布斯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非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形态的学说发展史 [解析] 约翰奥斯丁在其代表作《法理学的范围》中对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法律的范围进行了严格界定,指出实在法的本质在于其是获得臣民服从习惯的主权者对臣民所发布的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奥斯丁也被认为是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故C选项入选。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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