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甲欠乙钱8 000元,甲将自己仅有的l万元钱赠给了丙,则下列选项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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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欠乙钱8 000元,甲将自己仅有的l万元钱赠给了丙,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行使撤销权
B.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C.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可以以自己生活状况严重恶化为由撤销赠与行为

网考网参考答案:A、B
网考网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债权的撤销权、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和赠与的撤销。债权的撤销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甲无偿将财产转让给丙,危害到乙的债权,乙有权行使撤销权。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甲转让财产,导致履行不能,且债务尚未到期,因此构成预期违约中的默示毁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本题中,不属于双务合同,谈不上不安抗辩权,因此,排除C项。根据《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规定适用于没有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但是在本题中,由于甲已经将财产转让给丙,自然不存在撤销赠与的问题。因此,排除D项。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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