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甲有一子,为初中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与同学乙发生口角,追打乙,致使乙摔伤,共花去

来源:网考网法律硕士 所有评论

【单选题】甲有一子,为初中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与同学乙发生口角,追打乙,致使乙摔伤,共花去医药费4000元。对于上述费用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承担
B.学校承担
C.主要由甲承担,学校若有过错,可责令学校给予适当赔偿
D.主要由学校承担,甲若有过错,可责令甲给予适当赔偿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考查未成年人侵权问题。《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本题中,甲之子为初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作为其监护人,理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相应的责任承担应该以《侵权责任法》为准。故正确选项为A。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