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下列财产不属于业主共有的是() A.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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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财产不属于业主共有的是()
A.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B、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C.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D、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由此,可知C选项不属于业主共有。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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