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除( )以外的人员提出回避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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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除( )以外的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A.法院院长
B.翻译人员
C.书记员
D.证人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据此,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包括院长担任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其回避。而证人是知道或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对证人不得申请回避,故D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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