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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唐律疏议·名例》中规定:“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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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唐律疏议·名例》中规定:“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
A.“八议”制度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最先规定于《北齐律》
B.该规定中的“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
C.“以官当徒”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南朝《陈律》中
D.“八议”、“以官当徒”的刑罚原则源于儒家“礼有差等”的思想

网考网参考答案:C、D
网考网解析:

“八议”制度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最先规定于《曹魏律》,故A项错误。“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故B项错误。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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