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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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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注:《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是抢劫罪)
试说明:
对“携带凶器抢夺”案件认定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认定处罚时注意:第一,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第二,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以《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定罪处罚;第三,行为人在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符合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条件的,适用本条款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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