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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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注:《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是抢劫罪)
试说明:
“携带凶器抢夺”的含义。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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