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下列不属于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的是()。 A.非国家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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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的是()。
A.非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B.国家机关的下级工作人员冒充上级工作人员
C.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彼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同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间互相冒充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的“冒充”应该是指行为人在冒充之后,使得自己的身份地位有所改变,ABC项中,行为人在冒充之后,身份地位都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而D项中的冒充并没有改变行为人的实质地位,不是招摇撞骗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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