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利用下列哪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不可能构成抢劫罪 () A.以揭发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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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利用下列哪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不可能构成抢劫罪 ()
A.以揭发隐私相要挟,逼他人交出财物
B.用酒灌醉他人
C.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D.利用他人昏迷状态

网考网参考答案:A、C、D
网考网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者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为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因而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以揭发隐私相要挟逼他人交出财物,属于敲诈勒索罪;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属于抢夺罪;利用他人昏迷状态而取得财物的,属于盗窃罪。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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