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解析:有7箱苹果,分别有14、20、22、25、35、43、58个。甲拿走了

来源:网考网公务员 所有评论

【单选题】有7箱苹果,分别有14、20、22、25、35、43、58个。甲拿走了一箱,其余各箱被乙、丙、丁三人拿走。已知乙、丙得到的苹果个数相同且均为丁的2倍,则甲拿走的一箱有苹果(  )个。
A.25
B.43
C.22
D.14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因为乙、丙得到的苹果数之和为丁的4倍,乙、丙、丁三人得到的苹果数之和为丁的5倍,即乙、丙、丁三人拿走的6箱苹果的总数是5的倍数。已知7箱苹果数之和是:14+20+22+25+35+43+58=217,从217中减去一个个位数是2或7的数,才可使余下的数是5的倍数,观察这些数,没有个位数是7的数,只有个位数是2的数,即22,由此可以判定甲拿走的那箱有苹果22个。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