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

如何理解劳动者与雇主的对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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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如何理解劳动者与雇主的对立关系?
网考网解析:
 如何理解在对立中的平等与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对立关系,根源在于劳动者向雇主让渡自己劳动,雇主对劳动者发放与其劳动相应的报酬,双方都具有自己的权利与利益。实际上,“对立”关系既有平等性,也有不平等性。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存在平等关系的原因有两点:其一是劳动者与雇主都是法律面前的完全平等的主体。其二是在双方的交换中,各自进行经济计算,都要趋利避害(雇主想工资付得少而产量、利润高,劳动者想工作干得少而工资、福利高),即双方在这种交换中都想获取更多的利益,而作为双方都接受的结果,就只平等的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存在不平等性关系的原因有三点:其一是劳动者和雇主共居于同一个社会组织的高低不同层次,因为,在科层制组织中先天就有着下属与上级之间的“服从和领导”的关系。其二是雇主出于“趋利”本性,为了节约人工成本、为了获得更高产甚至会通过非人道的、乃至非法的手段进行管理,这更加剧了双方的对立,甚至会引起急诊、冲突,导致斗争。其三是由于劳动者与雇主在市场上的稀缺程度不同,这种市场环境也影响到他们在组织中的地位。就一般情况而言,劳动者是过剩的,雇主是稀缺的,因而求职者和已经就业的工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在劳动者具有较高的技能、经验因而成为稀缺性资源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处于有利的地位。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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