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

解析:某水泥厂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当地环保局处以罚款,于2007年4月10日

来源:网考网环境影响评价师 所有评论

【单选题】某水泥厂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当地环保局处以罚款,于2007年4月10日接到处罚通知书。如水泥厂不服,可在( )前提起行政复议。
A.2007年4月20日
B.2007年4月25日
C.2007年4月30日
D.2007年5月10日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