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

解析:某冶金企业拟为炼铁工程配套建设一个焦化厂,年产冶金干全焦(折合为不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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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某冶金企业拟为炼铁工程配套建设一个焦化厂,年产冶金干全焦(折合为不含水分的合格冶金焦)150万t。项目总投资20亿元,主体工程为2座50孔炭化室(高5.5m)捣固焦炉,筛焦、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工程等。辅助工程有循环供水系统、输配煤系统、供电系统。配套工程包括:190t/h干熄焦,装煤出焦除尘、备用湿熄焦、酚氰废水站等。项目主要的废水为酚氰废水,产生量为60t/h,混配60t新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主要污染物是CODCr、挥发酚、氰化物、氨氮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8t/h,烟尘0.10t/h,二氧化氮0.05t/h,氨0.004t/h,硫化氢0.0012t/h。
项目所在地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年降水量充沛;冬季干燥,夏季多雨,春秋干旱,全年主导风向为ENE。项目选址区位于山区丘陵地带的矿区,距市区45km,区内工业以煤炭、水泥为主,资源丰富。选址区南0.35km处有一村庄,东北8km处有一镇,西偏北约16km处为市级自然风景保护区,南偏西18km处为区政府,东南约2.0km处有一河流,主要为农业灌溉。
[问题]
根据以上题干描述,该项目有哪些方面符合、哪些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根据《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发改委2005年第35号令)对冶金装备的要求:焦炉炭化室高度6m及以上,焦炉必须同步配套干熄焦装置并匹配收尘装置和焦炉煤气脱硫装置;焦炉必须同步配套煤气回收装置;焦化废水力争达到“零排放”。因此,该项目焦炉炭化室高度(5.5m)、废水排放都不满足《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其他如干熄焦、配套收尘、焦炉煤气回收和净化脱硫等都符合钢铁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技术应用都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在居民聚集区《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89)范围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 新建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6.0m、容积≥38.5m 3 。 新建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5.5m、捣固煤饼体积≥35m 3 ,企业生产能力100万t/a及以上。 生产污水应配套建设污水焚烧处理或蒸氨、脱酚、脱氰生化等有效处理设施,并按照设计规范配套建设生产污水事故储槽(池),生产废水严禁外排。 该项目选址区南0.35kdn处有一村庄不符合选址要求,应对该村庄进行搬迁。 该项目废水达标外排不满足生产废水不外排的要求。 答案解析:该题主要考查环评人员对冶金行业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熟悉程度。 各行业主要参照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钢铁行业主要分析与《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发改委令2005年第35号文)的符合性。焦炉主要与《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对比分析符合性。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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