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

解析: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07月09日来源:监理工程师考试 所有评论

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交付导致材料所有权发生转移
B.交付完成,采购合同终止
C.材料交付时间即合同生效时间
D.交付后材料灭失的风险由供货人承担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订购产品的交付。选项A,一般情况下,交付导致采购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选项C错误,如果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选项D错误,与所有权转移相对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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