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

解析: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按其情节轻重可以给予( )处罚。 A.没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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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按其情节轻重可以给予( )处罚。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业整顿
C.降低资质等级
D.吊销资质证书
E.追究刑事责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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