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

交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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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交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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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的交(提)货期限,是指货物交接的具体时间要求。它不仅关系到合同是否按期履行,还可能会出现货物意外灭失或损坏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合同内应对交(提)货期限写明月份或更具体的时间(如旬、日)。如果合同内规定分批交货时,还需注明各批次交货的时间,以便明确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判定是否按期交货或提货,依照约定的交(提)货方式的不同,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供货方送货到现场的交货日期,以采购方接收货物时在货单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2)供货方负责代运货物,以发货时承运部门签发货单上的戳记日期为准。   (3)采购方自提产品,以供货方通知提货的日期为准。但供货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对方合理预留必要的途中时间。采购方如果不能按时提货,应承担逾期提货的违约责任。当供货方早于合同约定日期发出提货通知时,采购方可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和仓储保管能力,决定是否按通知的时间提前提货。他有权拒绝提前提货,也可以按通知时间提货后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都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由有关方承担相应责任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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