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发生的原因不包括( )。 A.侵权 B.无因管理 C.紧急避险 D.不当得利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以债的发生原因可作如下分类: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等。所以答案是C。28章361页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