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

解析:《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分为所有权登记、()

来源:网考网经济师 所有评论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分为所有权登记、()。
A.抵押权登记
B.租赁权登记
C.地役权登记
D.预告登记
E.其他登记

网考网参考答案:A、C、D、E

网考网解析: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分为:①所有权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四种;②抵押权登记,包括房屋抵押权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三种情形;③地役权登记,可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④预告登记,包括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四种;⑤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