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0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税率分别为30%和20%,利息所得的税率分别为10%和20%。假设甲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计税,则Susan女士应在甲国纳税( )万元。 A.0 B.9 C.10 D.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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