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

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 A.让1一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

2014年12月04日来源:教师资格证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陕西省201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教育政策法规》试卷
【多选题】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
A.让1一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 
B.王某上课说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
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 
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

试题出处:http://www.examtiku.com/shiti/10673423629.html
网考网参考答案:B、C
网考网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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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根据网考网与考试题库的统计分析,该试题:
1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3%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2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55%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考友解析与评论:
 · 这题错在哪里?
 · 有歧义的题
 · 原先有道题和这题几乎一样,只是稍有不同,大家看看就可理解了,那个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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