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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唐朝中央司法审判机关为A.大理寺B.御史台C.刑部D.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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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唐朝中央司法审判机关为
A.大理寺
B.御史台
C.刑部
D.法部
网考网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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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中央设置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下设正、丞、司直等,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机关,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案件有重审权。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其正副长官为尚书和侍郎,职掌案件复核权,即负责复核大理寺判决的徒、流刑案件以及州县判决的徒刑以上案件。御史台既是中央行政监察机构,也是中央法律监督机构,其正副长官为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台掌纠察弹劾百官违法之事,同时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另外也参与重大案件的审查。法部是清末司法体制改革中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使行政与司法分立,所以它是清末司法机关调整的产物。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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