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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乙因通奸生育一女婴;为避人耳目,将女婴放置于很少有人出没的树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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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因通奸生育一女婴;为避人耳目,将女婴放置于很少有人出没的树林中,两天后该女婴因饥饿而死亡。甲、乙应构成( )。
A.虐待罪
B.故意杀人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遗弃罪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详解] 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上或者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本题中甲乙的行为显然不属于虐待行为,不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从主观故意上讲,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为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他人的目的,则为故意杀人罪。从本题来看,甲乙将女婴放置于很少有人出没的树林中,明知可能没有人发现该女婴而导致女婴死亡,却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其主观上具有杀害女婴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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