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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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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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我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行政复议的内容 [解析] 《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题干说法错误。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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