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在线答题

经济法每日一练(2016-1-29):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

2016年01月29日来源:会计职称考试 所有评论

每日一练: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16-1-29)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思,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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