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湖南株洲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8年02月06日来源:会计职称考试 所有评论

2017年度在株洲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初审、复审的考生(含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考生),请于2018年2月1日起(节假日休息,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可代领,代领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领取初级证书和考试登记表。

五县(市)考试合格人员到各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QQ截图20180205092156.jpg

部分考生职称证书不能领取,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未参加考后资格初审。

2、2017年初审通过但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复审。

请以上两种情况考生关注下半年株洲财政网(http://www.zzczj.gov.cn/)通知,可和2018年通过考生重新参加审核(仅一次)。

3、初级资格不符合审查条件考生。

株洲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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