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解析:甲公司和乙、丙两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丁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20

2018年07月03日来源:会计职称考试 所有评论

甲公司和乙、丙两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丁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2015年11月1日,丁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戊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7年12月1日。下列关于甲公司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扣的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A.120×50%=60(万元)
B.120×60%=72(万元)
C.120×70%=84(万元)
D.120×90%=108(万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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