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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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的有()。
A、普通合伙人甲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普通合伙人乙未履行出资义务
C.普通合伙人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普通合伙人丁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网考网参考答案:A、B、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C属于当然退伙,选项AD属于不正当行为。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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