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解析: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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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可以()。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况。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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