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考试

解析: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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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
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E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合伙事务的执行是指为实现合伙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人的权利,每一个合伙人,不管出资额多少,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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