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考试

楚某与郑某乃邻居,因郑某长期辅导楚某之子奥数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楚某乃十分过意

来源:网考网理财规划师 所有评论

【单选题】楚某与郑某乃邻居,因郑某长期辅导楚某之子奥数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楚某乃十分过意不去,遂取出一枚家传之珍珠,赠与郑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十分精致。郑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郑某之妻得知后,大骂郑某书呆子,要求郑某他日一定要将珠子也要了来。过数日,郑某至楚某家,表明了意思,由于失了匣子,楚某将珠子交其妻保管,恰其妻回娘家,遂言明待其妻回家后,再将珠子送与郑某。后楚某反悔,不愿交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楚某应交付珍珠
B、楚某与郑某之问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C、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尚未成立,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D、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匣子合同已经履行,但楚某有权撤销赠与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解析] 这是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这里是一般赠与,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对此撤销权没有任何要求。所以拒绝交付就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合同是成立的。交付赠与财产后,赠与人拥有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有三种情况:严重侵害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人本人不行使撤销权,其近亲属只有在赠与人本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只存在三种情况:故意隐瞒赠与物瑕疵,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附义务的赠与,与所负义务相适应的瑕疵担保责任。公益性赠与,如果赠与财产毁损灭失,赠与人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赠与人才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