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 期货交易所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冻结、划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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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期货交易所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  )。
A.期货交易所自有账户中的资金
B.期货交易所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C.期货交易所会员向期货交易所提交的用于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D.属于期货交易所自有的有价证券

网考网参考答案:A、D
网考网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期货交易所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二)期货交易所会员向期货交易所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其第四条规定,期货公司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二)客户向期货公司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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