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期货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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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期货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的情形有( )。
 A.变更名称、公司章程
 B.作出终止业务等重大决议
 C.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D.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发生变更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解析: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八十条规定,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期货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砥报告:(一)变更名称、公司章程;(二)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股权变更;(三)作出终止业务等重大决议;(四)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发生变更;(五)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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