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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A.先履行义务方B.后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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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 )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A.先履行义务方
B.后履行义务方
C.合同当事人双方
D.合同担保人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杭辩权、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和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此项权利亦称不安抗辩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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