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考试

解析:甲因无足够的现金交付房屋租金,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房东,约定明天带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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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因无足够的现金交付房屋租金,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房东,约定明天带现金来,将笔记本电脑取回。房东依据( )取得笔记本电脑的占有。
A.质押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债权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解析]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法律形式。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质押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属于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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