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资料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是A国有企业作为唯一发起人于1996年10月改制设立的。2002年6月22日,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下列决议: (1)决定增加2名董事和1名职工监事; (2)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解聘财务负责人; (3)拟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 上述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全体通过。2002年9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经调查核实:甲公司200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遂于9月10日作出处罚决定,对甲公司罚款20万元,对董事长王某和总经理张某各罚款5万元,并于9月12日将处罚结果告知甲公司、张某和王某。2002年11月12日,税务机关责令甲公司限期缴纳已经拖欠了2个月的营业税。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下列问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
B、王某和张某均不能兼任公司的监事
C.如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不服,王某和张某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王某、张某持有甲公司股票,二人离职后半年内均不得转让该股票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掌握。本题中,王某身为董事长,具有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的职权,张某身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公司经营管理的职权。因而,王某和张某均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所以.选项A的叙述是正确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而,王某和张某均不能兼任公司的监事。所以,选项B的叙述是正确的。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本题中的董事长王某和总经理张某与此案均有利害关系,两人如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不服,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C的叙述是正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以,选项D的叙述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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