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考试

易错题:齐某(男)与张某(女)于2008年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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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9/8/9日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级社会工作者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87%
【多选题】齐某(男)与张某(女)于2008年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2010年双方生育一女。2012年6月起,齐某因双方感情不和,到外地工作,一直未回。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均由张某完成。2016年8月,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长期两地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下列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A.张某认为自己在2008年约定财产时考虑不周,应确认财产协议无效
B.张某在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齐某应当予以补偿
C.张某夫妇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4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D.齐某对家庭付出少,应给予张某适当经济帮助
E.齐某对孩子照顾少,离婚后无权要求抚养女儿
网考网参考答案:B、C,答错率:87%
试题解析:

参考解析:B项,根据《婚姻法》,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C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的四种法定情形之一。A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张某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是其个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不存在协议无效的情形。D项,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指在离婚时一方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准处于生活困难境地的,由另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制度。E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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