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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了收监的相关情况,如若违反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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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了收监的相关情况,如若违反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决定,其中不包括(  )。
A.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B.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C.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D.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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