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背景资料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
事件2:甲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将深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并审核批准了该方案。
事件3: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甲施工单位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
事件4: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5题:某工程,甲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拟将B、F两项分部工程分别分包给乙、丙施工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单位:d),各项工作匀速进展。

施工总进度计划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未将委托给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和权限书面告知甲施工单位。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乙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和分包合同等材料,申请批准乙施工单位进场,建设单位将该报审材料转交给项目监理机构。
事件2: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B分部工程的分包合同。B分部工程开工45d后,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造成乙施工单位停工15d,窝工损失合计8万元。修改设计后,B分部工程价款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到560万元。甲施工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30d内完成剩余工程,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3万元第6题: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合同工期为130d;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为5000元/d。
(2)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工料单价法进行计价,间接费率为15%,利润率为5%,综合计税系数为3.41%。
(3)部分工料机单价如下:人工费60元/工日,窝工补偿30元/工日;挖掘机租赁费900元/d;自有塔吊设备使用费1200元/台班,闲置补偿费800元/台班。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的时标网络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d;箭线下方数字为工作的计划消耗工日),各项工作均匀速进展。
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时标网络计划时发现:工作C、F和I需使用一台挖掘机,工作E和H需单独使用塔吊设备,而施工单位仅有一台塔吊设备,于是向施工单位提出调整工作进度安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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