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单选题】

2004年7月,大龙有限公司成立,李某出资30万元(占公司资本总额的12%)成为公司的股东。2005年11月,大龙公司股东会做出增资200万元的决议,由小龙公司、王某增加投资。公司在会后变更了工商登记。增资后,李某的出资比例下降至5%。经查,公司章程对股东认缴出资未作规定,且李某未得到通知参加11月份的股东会会议。在这种情形下,李某可以( )
A.以股东会决议损害了其作为股东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大龙公司变更注册资金的行为
B.以股东会决议损害了其作为股东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
C.以股东会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大龙公司变更注册资金的行为
D.以股东会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股东会的决议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9%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2005年2月,甲公司职员丙窃取了公司技术秘密予以公开。乙对此并不知晓,独立研发王某和张某是邻居。张某的客厅和李某的卧室相对。2006年夏天,张某给客厅安装了一A装运公司欠B大型设备厂货款20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B设备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17岁的孤儿王萧,从小酷爱美术,在天山画廊工作。他创作的山水画《秋意》在全国青少2006年5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王某与李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王某将其拥有的一套两居室房屋租给李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