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单选题】

甲与其他两个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此前,甲曾向乙借款5万元,一半用于合伙的出资,一半用于自己房屋的翻新改造。食品厂经营半年后,获纯利3万元,恰在此时,甲的房屋因一场大火烧毁,乙遂要求甲偿还借款,而甲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债务,对此下列做法错误的是________。
A.甲可以用副食品厂获得的纯利3万元中自己应得的一份偿还乙的借款
B.甲可以将自己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乙,以抵消部分债务,但须经其他2人同意
C.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副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自己对甲的债权
D.甲可以将自己的出资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清偿甲的债权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8%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66%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993年4月,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6年4月,甲刑满释放。200某市政府要求其辖区的一股份有限公司在6月到9月份之间,不得销售邻市一啤酒厂生产的关于行政合同,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行政合同的订立遵守要约、承诺规则,原则上应当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卡普,6岁,有绘画天才。她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有的还获了奖。卡普对她的绘画作品_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合并或分立等事项表决时,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