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有佩玉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拾走,并将其陈列于家,乙的朋友丙十分喜爱,乙遂将其以合理价款卖给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佩玉属于无主物,乙取得佩玉的所有权
B.佩玉属于遗失物,如果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则无权要求丙返还佩玉
C.佩玉属于遗失物,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佩玉的所有权
D.佩玉属于遗失物,如果甲在2年后向丙提出返还佩玉的请求,丙也应当返还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2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72%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