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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丙会计师事务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甲公司的营业
B、丙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处分甲公司的财产
C、丙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丙会计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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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7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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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连带债权甲公司和乙公司各出资200万元,购买了一台精密仪器,约定双方轮流使用,各用半年。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但甲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