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单选题】

1999年5月中国女子王霞勤与英国男子克里斯·桑德在加拿大温哥华结婚,婚后夫妻俩一直居住于加拿大温哥华。2003年3月王霞勤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2004年2月获批准。2004年6月王霞勤向英国有关部门提出加入英国国籍的申请,但因其从未在英国居住,英国有关部门拒绝了其入籍请求。2006年8月,克里斯·桑德夫妇获得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2007年1月,王霞勤在回中国探亲期间,与中国浙江某乡镇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合作条件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关于王霞勤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英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或加拿大法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5%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5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25%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德国公民章某持有一张由一家韩国公司在英国签发的以我国为付款地的汇票,其在我国境内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照我国法院中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是个位于广东的一企业与一台湾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