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系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09年4月转至同城市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将其2009 年1月接的当事人魏某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带至乙所继续代理,周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 )
A.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
B.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
C.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D.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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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5%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6%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