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多选题】

2009年2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l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人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
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C.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刘某的行为构成逃税罪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陶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陶某利用职关于走私犯罪,如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走私犯罪主观方面均为故意B.走私普通货下列罪名中,属于不真正身份犯的有:()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B.入境发展甲在家赋闲时,接到好友乙的电话:“赶紧过来打麻将,三缺一”,甲虽然手头较紧,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