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李某于2009年间先后三次向周某的水杯中投毒,投放的剂量分别100mg、200mg、300mg。
根据资料回答第29-31题。
29[不定项选择题] 这三次投毒之间的关系为:( )
A.属同一个故意杀人行为的三个动作,在短期间连续实施,之间存在连续性,是(刑法理论)所说的连续犯
B.分别构成两个故意伤害罪和一个故意杀人罪,轻罪故意伤害罪为重罪故意杀人罪所吸收,是吸收犯
C.三者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是牵连犯
D.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两罪,属累犯
30. 李某对周某先投毒后又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协助治疗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些行为特征?(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自首
D.立功
31.李某向周某投毒的行为构成如下哪些罪名?( )
A.故意伤害罪
B.故意杀人罪
C.投毒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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