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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08年5月21日凌晨,在上海市宝山区,甲(17周岁)、乙(16周岁)发现一名避雨的陌生妇女丁女士(36岁)。他们将该陌生妇女随身携带的300元钱抢走后,以殴打对方的方式取乐,并将对方虐待致死。二人当天被警方逮捕,并在法定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讯问。2008年12月,鉴于该案教育意义重大,法院让该区学生代表到法院听审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甲连续两次拒绝了法院指定辩护律师,法院于是让甲自己进行了辩护。此案中下列哪些情形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A.未经拘留而逮捕
B.法定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讯问
C.学生代表的听审
D.法院让甲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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