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5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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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77%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7%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