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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与乙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8000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2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丙,得借款9000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万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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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77%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5%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7%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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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兼并乙公司,负有向丙公司付款20万元之义务;而此时依据甲、丙公司之间的合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下列各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A.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B甲为患者,在医院输血过程中,因血浆含有病毒,导致甲感染艾滋病毒,为此引起纠纷。下